由黄淮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关于“山东省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作生物能源产业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2007年3月4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署。
由黄淮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关于“山东省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作生物能源产业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2007年3月4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署。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以非粮能源作物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协议具体包括:在山东省建设20万吨/年燃料乙醇和总规模10万吨/年生物柴油示范生产装置,合作建设与生产装置规模相配套的原料生产基地及粗加工供应基地;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工作;在山东省推行乙醇汽油销售和高掺比试点等。该项目将由黄淮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签字仪式前,黄淮海集团董事长郭克迅陪同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会见了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蒋洁敏。韩寓群说,长期以来,中石油和山东省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中石油对山东的发展一直给予很大的关心和支持,山东省委、省政府对此表示衷心感谢。他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山东省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今后一个时期,山东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抓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注重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韩寓群说,山东高度重视能源安全与发展,2005年制定了山东省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目前正在编制新能源发展规划,初步提出到“十一五”末,全省实现风能发电1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90万千瓦,生物液体燃料60万吨。这些战略的实施必将对调整和改善全省能源结构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中石油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具有雄厚的实力和技术、资金、人才优势。这次山东省与中石油在生物能源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又开辟了双方合作的崭新领域,相信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一定会实现互惠共赢、协同发展。
蒋洁敏说,长期以来中石油与山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成效显著。作为国内最大的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中石油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政策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精神,主动参与生物能源开发利用。相信这次双方合作协议签署后,一定能够实现把山东建成“绿色能源大省”的战略合作目标,促进山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山东省副省长王仁元、省政府秘书长周齐、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于泽水、黄淮海集团董事长郭克迅,中石油副总经理王宜林,中石油生物能源产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宝和等出席本次签字仪式。